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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投诉】投诉成都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涉灰色收入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7-25 09:07 已回复

本人于2016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是通过公积金购买,在后续还贷的时候,因个人原因导致逾期,后该担保公司要求回收贷款,共计37万多,因有逾期利息,额外收了我1万5,这部份我该给,我认,但成都房产交易中心喷水池那栋楼7楼资产管理室的工作人员,要求我们额外再付2万的律师费,由于当时我们急于拿到结清证明,说了很多,对方就是不肯,就是说必须要2万的律师费才肯给我结清证明,当时法院并未立案,我们作为市民也未收到法院传票,都是资产管理室的工作人员说的,还必须要转给一个叫伍思洋的律师,而我们一家人去转了账后,并没有收据,现对于这2万律师费进行投诉,在无任何票据的情况下张口就是必须2万才能解抵押,我们没有办法,就只有交了,这2万元是没有任何发票及任何流程说明我们该交这个钱,而法院并没有立案,不属于律师受理范围,现投诉此公司资产管理室的责任人员,恶意收入2万元与律师进行分赃,请求领导给予支持,打击犯罪,还我们市民一个公道。望复盼!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青羊区金融工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7-30 09:23

钟庆先生:
您好!谢谢您的来电,您所反映的问题,青羊区金融工作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成都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时间是1998年6月23日,注册地址在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经营范围是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在规定范围内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您反映的成都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合作律师收取有关费用问题,已搭建平台,由公司配合协调处理,公司及律师与您达成协议。
我局已于2020年7月28日,7月29日9时与您联系,并就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解释沟通。
 
 
成都市青羊区金融工作局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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