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你区处在新都区兴业路327号的金沙职校,该校符合短期艺术培训的资格吗?学校里面住的工人,有很多学音乐传媒等专业的娃娃在里面培训,明明是职校,却里面艺考生那么多,你们教育局难道不管管吗?不阻止吗?出了问题是你们教育局的责任还是谁的?请你们去那里仔细看看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教育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该机构无办学许可证,属于违规非法经营。区教育局已责令该机构立即停止非法办学,并妥善分流安置在校学生。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