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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犍为县开发商薛德书土地围标及虚开增值税发票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7-24 15:03 待回复

关于对犍为县清溪镇“印象名邸”项目的举报
四川省人民政府:
一、投诉内容
1. 关于对犍为县清溪镇QQZ12-E QQZ12-3国有土地拍卖中围标非法取得土地用地资格的举报;
2. 关于对印象名邸项目实操人薛德书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举报。
二、投诉内容的具体阐述
1.围标内容具体阐述:
2013年1月,在犍为县国土资源局三楼拍卖中心开标拍卖犍 为县清溪镇QQZ12-1. QQZ12-3号国土拍卖时,当时犍为县玉津房 开司等几家开发单位报名参加竞拍。
犍为县玉津房开司薛德书确保拿下该宗土地的使用权资格, 但资金困难,因此决定由肖某某合伙购买,肖荣昆找到朋友唐某某、杨某某、杜某某三人合伙占总投资50%,玉津房开司薛德书为 名下占50%股份,竞拍该宗地,但为了确保底价拿地,玉津房开司 薛德书邀约了几家有资质单位参与围标,并对参与围标的公司实 行重金贿赂。
2013年1月开标当场,只有犍为县玉津房开司以起价取得该 地中标资格(旁边的两块地没有实行围标,以高出底价1倍22° 万/亩中标),而犍为县玉津房开司底价中标,其余四家公司弃权 举牌。在取得中标后,犍为县玉津房开司当时对参与围标的单位 兑现400万元贿赂金。黄某某代表的公司200万元,当天由薛德 书的女儿薛林办理打入黄远军指定的段志云私人账户上(农行); 王彦刚100万元,也由薛德书的女儿薛林办理打入王彦刚的农行 账户;成都一家公司当天拿走现金50万元;当时参与的帮忙人员 魏某某10万元,车某10万元(当时车某欠别人的钱,扣除后剩2 万),曾某某10万元,张某某3万元,剩余的在毛某某的手中保 管,共计400万元。犍为县玉津房开司薛德书当场兑现的400万 元资金来源:薛德书名下的参与股东出资200万元,肖某某等三 位合伙股东出资200万元。
鉴于上述事实经过:犍为县玉津房开司薛德书为达到的低价 拿地目的,胆大妄为,以身试法,公然对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法》使用极其卑鄙的违法手段,四处张罗围标公司,并承诺完 成竞标后重金贿赂围标公司,置国家法律、法规为儿戏,公然对 抗国家的法律、法规,给国家造成极其严重的经济损失( 3400万 元左右),变相将该国家税收部分、财政收入部分发放给围标单位 和个人,以达到自己低价拿地的目的。
2.虚开增值税发票内容具体阐述:
(1)房建虚开
房建实际修建成本为830元/㎡,实操人薛德书伙同建筑公司把修建成本虚开为1400余元/㎡,修建总面积5万余平米,虚开金额为3000余万元。
(2)绿化虚开
绿化金额内部合同为30余万元,虚开金额为300元万元。
犍为县玉津房开司薛德书这种行为也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 国招标法》,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也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 国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严厉查处薛德书并将绳之 以法。
作为有良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们将坚决维护国家的 法律、法规,举报在招投标中的违法、违规操作,并请求国家相 关机关立案调查犍为县玉津房开司薛德书的严重违法事实,严惩 国家的蛀虫,追缴非法所得,并将犍为玉津房开司和参与围标的 公司列入失信名单,追究薛德书刑事责任,昭示于众,为彻底清 除招投标领域违规招标、围标的乱象,使招投标真正在国家的法 律、法规下阳光操作。
证据1:关于围标内容的薛德书本人录音。
证据2:关于虚开修建成本增值税发票的实际修建人蔡某某、肖某某的证词签字盖章。
证据3:关于虚开绿化增值税发票的内部合同及开票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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