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达洲市宣汉县红峰镇桥河村二组村民,由于种种原因,父母去世早,我一人无儿无女,家里老房子没法住,建挡立卡贫困户,20I8年由政府,村委牵头出面,在乡政府于毅办公室谈好,(村委书记何正伟,村主任冯永洪,政府于毅,住村干部等,于毅做了笔录)口头谈好,国家补2万,我加I万修三十平方房(厨房,厕所,吊顶)我什么都不用管只等收房,由村委何正伟委托冯永洪修。去年腊月回家一看不行,该修复没修复,该完成的没完成,今年一下午,外墙淋得不象样,这是国家民生工程,现修的是民冤工程,几次找村委,政府没个结果,我今年找县委书记,市委书记信箱反应,也是不了了知?难道这民生工程就是样子工程吗,官官相互,诉苦无门?(自去年侯伟调来我镇,冯永洪和侯伟直亲关系,)连村民见了都说不行,何况我呃,(样子工程)这次我是受侯伟托人叫我回家来处理,我7月10号回来的,到现在也没绐我解决好,由于我告知市委包书记那,侯伟才亲抓,结果我回来一看,还是不行,难道这就是在为人民办实事吗?良心自问,村委,政府的责任在哪,难道官官相互任人为亲,诉苦无门?现我己无家可归,居无定所,他们是欺上满下,何谈为民,望上级领导明查暗访,(从7月10号起,我来回车费,误工费)要求追查村委,政府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