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锦江区 » 交警三分局四大队不作为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交通 投诉】交警三分局四大队不作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7-22 15:29 已回复

锦江区锦华路二段36号康郡小区属于老小区,一直以来车位紧张;为缓解小区车位供需不平衡,前些年把晨辉西路两侧规划为停车位,采用收费的方式以缓解。近日晨辉西路改造后,原有停车位划线被覆盖,新的停车位未划线,交警分局以业主投诉为由在无提前告知的情况下于2020年7月22日早上进行抄牌罚款(大部分车辆都交付月租停车费)。今天多名业主打电话到交警三分局四大队反应情况,但该大队并未给出积极、合理的解决方案,只一味说向上级部门反应情况。

政府部门以人为本开展工作,但该分局的警官同志建议我们把车停到据小区1.5公里的地方,然后再回家,请问这是“以人为本”么?交警三分局四大队分管康郡片区多年,对康郡停车位的情况应该非常了解,今天以“近一个多月接到占到停车愈发激烈”为借口开罚单,请问是积极作为的态度么?既然都接到投诉一个多月,没有联合社区、物业、业委会积极协商办法,动不动就贴罚单,是以人为本的做事风格么?

请相关领导明察,并且积极敦促有关人员,给康郡业主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7-24 09:57

您好:交警三分局针对群众反映晨辉西路停车问题,分局四大队已安排民警前往该道路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晨辉西路道路两边均未发现停车线,且道路并未设置停车收费公示牌,两边停放机动车系违法占道停车。晨辉西路作为连接锦华路与琉璃路的交通枢纽,是康郡小区居民出行的主要交通道路,每日高峰时段,晨辉西路道路因违法占道停放的机动车造成道路拥挤,车辆通行不便的,非机动车和行人过往困难的投诉,分局也针对此情况对此路段开展常态化管理,对该路段违法占道停放的机动车进行非现场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实施办法》、《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机动车占道停放秩序的通告》规定,在本市城区道路上,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施划的停车泊位以外,禁止占道停放机动车,机动车应该在规定地点停放,建议有停车需求的群众将车辆停放至合法的临时占道停车位或者停车场中。另外,群众反映康郡小区属于老小区,小区内停车位紧张的问题,分局也对晨辉西路的道路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将汇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晨辉西路增设临时占道停车位的合理化进行评估。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