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是青白江前北小区拆迁户,于2020.5.27号搬迁安置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全部移交搬迁现场办公室。
2.拆迁办说1个月后领拆迁款;之后多次致电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均回答有出入。小区90%的均拿到了拆迁款。
3.求助热心邻居(拆迁栋长)询问了拆迁办的主任,主任说,我们家的要等剩余的拆迁户手续完毕才能领拆迁款。我想直接致电主任询问为何这样安排,邻居大姐(拆迁栋长)三缄其口也不愿给主任的电话给我。
3.今日再次致电前北青白江拆迁办,说忙,稍后回复我,未果,下午关机。
因为搬迁过渡需要成本,我们也想了解为何手续交接完毕了的要跟未交接完毕的一起领钱,如果别人不移交手续,那我们家岂不是等很久,等,又是等好久?想询问青白江棚改办主任为何这样做?为何拆迁办的工作人员说法有出入,不落实?
我司工作人员根据反应内容,了解相关情况后,于2020年7月22日早上10:37分和下午14:02分与反应人进行了两次电话联系。现场工作人员从2020年4月17日收到该反应人的关于房屋的继承公证书后,就多次联系反应人,告知她的房屋继承公证书与房屋产权证名字不一致,需要产权人自行去辖区派出所进行提档查询,但反应人一直以工作忙、无法请假、路途太远等借口一直拖到2020年6月才完成相关资料查询,并且移交资料与拆迁现场办公室。现场工作人员多次向反应人解释,拆迁房屋资料齐全后,我司才能递交资料与上级部门进行审核,预计8月底前能够领取拆迁补偿款。但是反应人态度较为激烈,表示不相信8月底前能够领取拆迁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