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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咨询】非婚生育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7-21 18:34 已回复

请问离婚后,单身,生育第二个孩子要给社会抚养费吗?第一个孩子是婚内合法生的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7-24 16:54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咨询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如下修改:将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修改作为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的,按照双方当事人各自子女数分别累计计算,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每生育一个子女,按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
因您未留电话,故书面方式回复于您。若仍有疑问,可拨打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电话咨询028-86360368。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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