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环湖路东段玫瑰园十一区临街铺面经营者,店铺经营饮食类,用电是开发商的公用电,每月电费是物业收取,但物业在收取国家电价后又另外每度收取所谓综合管理费,使每度电费翻倍。我们才经营一个月就已经近万元,疫情期间生意本来就不好,实在承受不了,要求分户又多方推诿被拒。现恳求领导们为我们解困,给我们一条出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