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离婚小孩由女方抚养,小孩快3岁该读幼儿园了,但户口跟着男方在外地(省内)没在简阳,请问迁户口回本地需要男方回来吗? 还有就是想给小孩改名改姓也需要男方回来或者同意吗?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据您反映,您离婚后小孩由您抚养,户籍在省外,属市外人员。根据《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成公通〔2019〕40号)文件规定:“未成年人投靠父亲或母亲的,在投靠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随父亲或母亲申请入户。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未成年人及被投靠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父母离异的,提供法院离婚裁定书或判决书或民政部门认证的离婚协议书及离婚证);子女与父母的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薄、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还需要提供父母双方的本市无房佐证材料、集体户管理部门意见和空白内页)”。
您的小孩现年3岁,可按照《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户口审批管理办法(试行)》(成公发〔2007〕86号)文件:“未满18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姓名:(1)由乳名改学名;(2)因父母离异更名;(3)再婚子女更名;(4)因收养关系成立更名;(5)因收养关系终止恢复收养前姓氏;(6)同校或同班学生重名。未成年人更名由父母或收养人、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在户籍所在地公安办证中心申报。离婚子女申请更名的,须经父母双方同意;再婚子女申请随继父(母)姓的,须经其生父(母)同意”。
以上情况于2020年7月22日10时20分许与您联系,您表示满意。如有其他疑问,请电话咨询028—27266123。
简阳市公安局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