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区委书记。之前我在金牛区长信箱投诉过,关于金牛区金泉街道龙樾熙城二期小区楼下跳广场舞的事,首先小区楼下并未规划相应广场活动区域,其次,这些广场舞所产生的噪音已经严重影响到周围居民的生活起居。每晚7-10点,就会有中老年人聚众在小区楼下跳广场舞,并且是分了多个批次,每个批次均有独立的音箱,期间噪声巨大,连关上窗子都听得见!7月初我针对这个现象向区长信箱投诉过,那边的回复是金泉街道派出所和社区已经前去劝说,然而去没去我也不清楚,反正没有任何作用,截至目前,每晚仍是7-10点间聚众跳广场舞且噪声巨大。我恳请相关部门不要再执法不严,和稀泥,我们是法治社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我知道,面对部分老年人,倚老卖老,基层民警和工作人员也不好办,但倘若就此执法松懈有所偏颇,长此以往势必会激发更大的矛盾!我建议对跳广场舞扰民的行为进行严厉执法,根据《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修订后的条例明确,在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以及学校、医院、机关周围200米范围内,禁止从事产生噪音和振动污染的生产、娱乐、集会等相关活动。违反规定者,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希望对屡教不改的人群依法进行行政处罚!!!不施霹雳手段,怎显法治森严!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区网络理政办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公安金牛分局调查:民警汇同社区前往现场告知在此娱乐的群众注意文明娱乐,不能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7月22日10时40分与您联系,进行沟通。如有不明之处,可联系金泉派出所:87514493进行咨询。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