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德阳 » 市委书记李文清 » 中江医保“异地就医备案”要求不合理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医疗 投诉】中江医保“异地就医备案”要求不合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Muller12345  2020-07-16 18:49 已回复

尊敬的靳书记,

                         您好! 

          我父亲是中江县一名基层公务员,近日需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行平诊手术,但要在中江县当地医保局“备案”,才能医保结算,而中江县医保局工作人员说:”需要以下3点才能备案,第一,异地医院如华西医院的急诊证明,第二,当地医院如中江县人民医院的转院证,第三,异地如成都市长期居住证明。有这三方面材料,才能备案“。当我对这三点要求提出质疑时,工作人员以这是德阳市今年四月份开始实行的规定回复了我。

        在我们底层人民群众看来,这三点要求是非常不合理啊,并且严重增加了我们底层人民群众的就医,政务跑路负担,而中江县医保局这样的做法岂不是与要求背道而驰?增加了人民群众的跑路,办事负担,就医更难了。

     第一,我父亲是华西医院的平诊病人,不是急诊,华西医院也不可能开出急诊证明。

     第二,我陪同父亲去中江县人民医院门诊,咨询开”转院证“一事,医生以我父亲未在中江县人民医院住院为由,故无法开转院证。

     第三,异地长期居住证明,父亲本就长期在中江县基层工作,又何来异地长期居住?

对此,我有三点疑问,难道我们中江县人民群众直接去华西医院门诊就诊,再住院手术,没有先在中江县当地医院看病,医保局就有权力不给我们备案吗?我们为了备案,已经”跑路“多次,但都未能备案,中江县医保局工作人员建议,我们可以先垫付,再回来报医保,可我的疑惑在于,为什么我们不能直接备案后,再”医保结算“,这三点不合理的要求,增加人民群众的负担,和目标一再违背,难道说中江县医保局有权通过这样不合理的要求,胁迫人民群众在当地医院如中江县人民医院先就诊,而阻止人民群众直接去华西医院这样医疗水平更高的医院就诊吗???

       我们底层人民群众看病本就很难,如今中江县医保局更是增加我们看病的难度,通过这样不合理的要求,胁迫人民群众就医。希望苏书记能对此重视,关心我们底层人民的就医,医保难啊。

       最后,祝愿书记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江县医疗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7-20 10:42

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网留言咨询了异地就医备案政策,按国务院《信访条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您的来信已转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您网上留言所述,您的父亲是中江县的一名基层公务员,近日需在成都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行平诊手术,想申请异地就医备案出院时直接结算。要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需具备三个基本前提:一是要持有参保地人社部门发放的二代以上社会保障卡并激活卡片医疗功能;二是要按照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规定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三是在就医地已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的医疗机构就医。根据德阳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印发《德阳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德医险[2014]21号)、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德办发[2017]7号)规定:异地就医备案的类别分:长期异地居住、转诊转院和急诊抢救。
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填写《德阳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申请表》,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登记。也可用手机下载“四川医保APP”,按提示要求填写和上传图片资料,线上提交备案申请,后台审核通过后即可生效。
(一)异地长期居住(一年以上 )的退休人员、因工作需要长期(一年以上)驻外地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居住地户口簿或暂住证复印件,未办理暂住证的提供本人(子女)房产证和情况说明(不需要盖章)、居住地社区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材料。
(二)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到异地就医人员,按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由德阳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主治医生申请,填写《德阳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申请表》,经科主任同意、院领导审批后,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临时异地就医备案。
(三)参保人员在外地出差、学习、探亲、度假等期间,突发疾病需要在当地急诊抢救的,在办理临时就医登记备案应提供急诊证明材料、抢救措施或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在就医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传真0838-7250031、163邮箱(zjybjba@163.com)、四川医保APP等方式办理临时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后可持社会保障卡直接在就医医院联网结算。
异地住院因不具备备案条件而使用现金结算的,由参保居民提交发票、出院证、费用清单、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社保卡复印件到参保地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申请办理手工结算。
针对您父亲的实际情况,既没有通过德阳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转院,提供不了《转诊转院申请表》,也提供不了成都的长期居住证明材料,更不能提供急诊证明材料和抢救措施记录,所以我局建议您父亲在出院时先垫付费用,准备报销材料回参保地经办机构报销。
7月20日我局工作人员使用座机(7210636)多次拨打您留下的电话号码但无法接通,如您对上述的回复和处理还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8-7252820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家庭幸福!生活愉快!

中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20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