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关于拆除农村土坯房政策久已了解,知道这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策,今年四川各地也在积极落实。原听闻今年4月即会落实到位,如今7月了,为何有的村里还有土坯房不拆除,譬如原建林乡7村10组,拆除了几家人的,但仍有一家的房屋留下,不见动静。能否请政府派人了解下,是何特殊原因可以例外?现大家纷纷猜疑,似有不公。
赵成龙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镇政府高度重视,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未拆除土坯房为西平镇原天岭村十社胡勘家土坯房。胡勘家庭情况:户主胡勘,家庭成员有其妻子吴金华,长女胡慧,次子胡开鹏,胡勘和吴金华长期在外务工。胡勘在西平镇天岭村十社有一处土坯房,地基未沉陷,房屋结构完好,屋顶无塌陷、不漏雨,墙体无倾斜,无超过1厘米贯通裂缝,为安全土坯房,其在八洞镇群益场镇有一处住房。在2017年4月土坯房摸底时登记为城镇建房购房一户多房。现此土坯房由胡勘父亲胡仲伦作为生产性用房使用。
根据《三台县农村土坯房改建实施细则(试行)》第四章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鼓励拆除在城镇购买住房后保留的有安全隐患的农村闲置土坯房以及全家长年外出无人管护土坯房。此处土坯房为鼓励拆除土坯房,不是必须拆除土坯房。
西平镇原天岭村委会为了推进土坯房改造工作,曾找胡勘做思想工作,要求胡勘拆除新建,胡勘也愿意拆除新建,但胡勘一直未找到合适的宅基地,现西平镇建林驿村委会积极协调胡勘新建房屋,待宅基地选好后,将全面拆除。
如有需要咨询了解其他相关政策,欢迎到西平镇人民政府咨询或拨打0816-5462265与我们联系。
祝一切顺利。
三台县西平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