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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咨询】房子!!!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cdsz  2020-07-13 13:44 已回复

3.还有个问题就是房产证上有一间房子,但是因条件不好年久失修,倒塌了。现在是平地种上菜了,如果 遇到拆迁该怎么算呢,是按原有房屋计算还是按现在平地计算,如果 是我现在搭建起来又该怎么算!可以按原来的房屋计算吗?有没有搭建的价值。如果 不搭建也能按房产证上原有的房屋计算我就免得去补建,现在就当菜地 用。毕竟家庭条件不好,家里也没什么收入来源能省就省了。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邛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7-17 11:37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邛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我市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8〕73号)规定“征收土地涉及住房拆迁的,要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居住条件。实施征地拆迁,政府提供的基本住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每人30平米,被拆迁的农民在基本住房建筑面积内不支付购房费用,也不享受原住房拆迁补偿,原被拆迁住房面积超出基本住房面积的部分按附着物补偿标准给予补偿”,制定了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搬迁安置政策《邛崃市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邛府发〔2016〕5号),并按政策安置到位。邛府发〔2016〕5号文件明确“《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公告之日起,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构)筑物以及违法违规修建的建(构)筑物不予补偿”
上述情况,2020年7月17日上午9点16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统征中心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将上述办理情况告诉您,您表示已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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