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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请明确我户小女儿是否享受拆迁安置
2020-07-13 11:32:45
已回复

领导好,

我是绥山镇安川村8组村民,因我户被拆迁,需要明确一下享受安置人口数目,现恳请有关部门明确回复以下内容:

1)明确我户位于安川村8组的房屋是否在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川府土[2018]206号或其他)所批准的征收范围内。若在批准的征收范围内,请出示征收测量底稿(或能明确说明我户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其他权威文件)

2)明确告知我户小女儿是否享受安置。若不享受安置,请明确不享受安置的原因及其合法依据


情况及事实如下:


我户位于安川村8组的房屋在2018年3月被拆迁后宅基地被“五路一桥”项目所占用。至今从未与我户签订过合法有效的拆迁协议,我户更未拿到过任何拆迁安置款项,至今已有两年多时间,无房居住


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所公开的文件显示:川府土[2018]206号文件在2018年4月3日才审批通过,征收公告在峨眉山市政府网站上公布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并且征收之时征收公告并未在安川村或安川村8组公示过,显然我户房屋被拆迁和拆迁在省厅的审批之后(这里显然涉嫌先征后批违反了先安置后拆迁的流程)。


据川府土[2018]206号文件显示,安川村8组批地:0.8509公顷(12.7635亩) (其中耕地0.5358公顷[8.037亩];非耕地0.0182公顷[0.273亩]),据2019年3月25日峨眉山市绥山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安川8组村民反映的几个问题的回复》显示:安川村8组实际征地:58.39亩(其中耕地36.63亩;非耕地21.76亩)。

显然,实际征地为审批征地四倍多,显然为少批多征

据一份安川村8组公布的被征地宅基地分户面积表显示,我户房屋及宅基地并未在征收名单上

2018年4月26日,我户小女儿出生,户口随我在安川村8组与我在同一户口本上,农民户籍。

据以上内容,我认为,从2018年3月我户房屋被拆至今,我户房屋并未在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所审批的征收范围内,既然不在征收范围内,我户也从未签过合法有效的拆迁协议,所以我认为我小女儿理应受到拆迁安置


附近中为《安川村8组宅基地分户面积表》、《关于安川8组村民反映的几个问题的回复》和《川府土2018_206中安川村8组审批土地征收面积截图》。


望领导调查回复,万分感激!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
回复时间:2020-07-16 10: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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