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以双流区组织部,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房管局联合通知(关于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建设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的通知〉,要求各小区成立业委会必须党员人数达到他们的要求,否则不能成立业委会,诚认为不合法,按照成立业委会没有这种硬行规定,而通知是给他们的工作任务,而他们不作具体工作以通知为依据不让俄们成立业委会,我认为他们是不作为,乱作为,由于他们的行为直接损害我们(成都新天地,春天里一千住户维权的权利,希望领导和相关部门过问下,我们也找他们,资料递交两年多就是不让我们小区成立业委会
留言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双流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西航港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关于业委会的问题,根据中共成都市双流区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商品房小区党的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第三条规定,“按照因地制宜、重点突破的思路,对尚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要先组建小区党组织,依法主导小区业委会组建工作。”故需要先成立党组织再推进业委会的组建,还请您理解。目前社区和街道正在推进小区党组织的建设中,具体不清楚的地方您也可到西航港街道3号楼4楼新型社区服务办公室进行具体咨询。
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