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尊敬的领导,我是渠县望溪镇街道三组48号居民,雷力 5130301991091917516
时间2020.4.3日
起因,
四川省拨款4.5亿给四川达州市渠县修建污水排放工程,渠县县政府自己组建了个公司(渠县中福环境有限责任公司)承包此工程。我家修建在河边23年,是两河交界处,分别为望溪河和小桥儿河(小桥儿在我家平时没什么水,涨水时曾冲走过一位妇女和一个男子多次冲走麻将馆,榨油房,副食门市以及家畜。),此两河常年大水,原本可以在河道开槽,但他们直接占河道(本身违规操作,还拿到了水利局的批文)环河七百多米长提,长1米多高,挨着我家房子修建固定建筑物,他们从来不协商,更在下游修了十几米长,2-3米高的防洪墙,洪水冲击防洪墙,回水又会冲击我家,以前的洪水只是勉强应付,现在更是给当地居民雪上加霜,不协商直接占我家的建筑面积,直接抢占我家建筑面积28.2平方,是“抢”我家的面积,共设立三道警戒线,强行施工,(已经录像)难道占用我家房子都不能维权吗?现如今我家房被洪水冲刷多次,已多处出现1-2米的裂缝,一家老小看着胆战心惊,开发商施工时打坏了我家方圆1.5米的地基,导致一涨水,水流家中,就不出去,现我家已经被水侵泡了近一个月,我家多次求助镇上和县上官员,但对方根本理会,这到底是天灾,还是人为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