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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求助】天府新区南湖板块绿野路2段空地的建设求助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7-10 19:35 已回复

书记:您好。

       我是成都天府新区南湖大道333号远大中央公园二期一名业主,近日得知天府新区南湖板块原森宇65亩商业地块已经通过司法拍卖分别由蓝润集团、成都同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重新规划、设计、开发,得知该消息后我们全体业主都很高兴,但是随之而来通过各方政府平台查询得知,对于绿野路二段由成都同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重新规划、开发、建设,目前设计方案正在报审中,根据业主查询到的相关信息显示,该商业用地的重新建设开发内容为用地性质商业,总用地面积43378.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8080.55平方米,容积率为1.8,根据容积率计算预测修建为多层和小高层。我们作为远大中央公园二期购买临河住宅的业主,当时基于查询了政府规划得知临河商业地块为打造类似上海新天地中式商业地块,总高楼层4或5楼的商业体,才决定购买临河大平层住宅。现在根据新建设规划容积率为1.8,预估可能修建多层或者小高层,远远超出4-5层楼的原有高度,完全违背了我们购买临河住宅的初衷和遮挡了现有临河业主的视野,也完全破坏了我们当初购买房屋时经过充分查询政府规划后,基于对政府商业用地当时批示的信任。政府行政行为在作出相应决定后,应为人民所能充分信任和预见,人民才能根据政府的批示和规划进行合理和相应的生活安排,若在环境没有进行充分变化的前提下政府行政行为出现随意的更改或者大变动,超出人民的预期信任,则破坏了人民对政府的信任和规划生活的不稳定性。现得知新建设方案仍在报批阶段尚未形成最终建设意见,所以在最后批示前,我们恳请该地段能充分考虑现有居住居民的利益,结合商业目的,基本保持原有规划的审批高度,进行新建。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建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7-17 10:08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自然资源和规建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江安河南侧、远大中央公园北侧的商业用地,规划条件要求地块建筑高度临河道一侧建筑物高度不大于12米,临规划道路一侧建筑物高度不大于24米。下一步,自然资源和规建局将严格按照规划条件要求,依法依规开展项目方案审批工作。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7月15日16:00-17:00与您联系,您的电话均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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