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一下,我之前在郫县购买了一套法院强制执行到我名下的房产,现在我打算出售,是否可以出售,我有当时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和强制执行说,请问我这种情况属于限售吗?我第一次去房管局,房管局说可以出售,现在我收下了定金准备去过户,房管局又说不可以过户了,所以我想确定可以交易不,
网友: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郫都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住房限售问题,应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8〕17号)《2018年成都市住房调控政策知识问答(三)》中:“因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不含法院调解书)取得的住房不受限购、限售政策影响,但取得的住房计入自有产权住房套数。”的规定进行办理。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0年7月13日13:14用座机:028-64729846与您(电话:18111569649)联系,沟通时长2分23秒,您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