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线路改造,安放电杆造成农民青苗损失和堡坎损毁,村干部说损失不赔偿。
客户粟先生:
您好!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江源电力公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所反映的情况,我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人员调查核实情况,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客户粟先生是转龙镇松柏村23组的常住居民,近期我公司正在该村推进农网改造项目的建设工作,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车辆压坏了客户庄稼地里的花生,并损坏了其家水田的堡坎,村干部告知客户无赔偿,客户对此表示不满,引起了投诉。
我公司经营管理部于2020年7月14日电话联系了客户粟先生本人,规划建设部同时也安排了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前往客户家,还请了村上的干部一起协调处理,并与客户做了沟通和解释,告知客户我公司的农网改造项目是经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了的(川发改能源【2020】12号文件),施工单位是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来施工的,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来作调整,按照国家计委发布的《关于印发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投资管理规定的通知》文件内容,第十九条:10千伏及以下工程原则上不支付土地占用费和青苗补偿费等有关补偿费用。所以我公司原则上是不予赔偿的。施工单位已将客户损毁的堡坎修复,客户对此处理结果也表示认可。
首先给客户带来不愉快的用电体验表示抱歉,今后会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及时与客户沟通,避免引起误会,还要做好电网改造及用电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同时取得客户对我们的网改建设和供电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让客户满意、放心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