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邛崃市 » 固驿镇滨河新区下河街临河住房征地拆迁不公平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拆迁 投诉】固驿镇滨河新区下河街临河住房征地拆迁不公平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sunjin786546  2020-07-10 13:43 已回复

1、固驿镇滨河新区下河街临河住房征地拆迁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流程规定,从未进行过任何信息公示公告(含政府出台补偿标准在内任何信息)。仅向居民口头告知固驿镇农村住房土地整理集中新居建设政府补助告知,全体居民全程并未看到任何官方公示信息。2、下河街临河住房拆迁,竟然收取土地性质调整费,该笔费用应由征地拆迁单位承担,该笔费用收取意欲何为?32020710日居民收到春台社区居委会发出的滨河新区房屋预结算通知书,告知居民于716日前缴纳房屋差价,通知书房屋单价较原签订协议单价高40元每平米,该价格并未公示并征得居民同意,属于单方面涨价,且利用先交款先选房手段逼迫居民缴款。4、滨河新区房屋目前配套主干道路尚在建设中且相关规划配套设施及水电气、光纤等均未落实,根本不满足交房条件。现却要求居民提前交款且利用先交款先选房的原则逼迫居民缴款。按原协议要求为交房时统一结算资金。5、根据邛崃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过渡补偿费超过1年安置则在第一年过渡补偿资金标准翻倍支付,固驿镇滨河新区已超期1年未交房,过渡费标准仍按首年标准支付,且我们一户6口人,两年过渡费仅11760元(两年了),人均140元且只支付14个月,涉嫌套取挪用政府过渡费资金。且该标准也未以公文形式向居民公示公开。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邛崃市固驿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7-16 16:48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邛崃市固驿街道办事处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征地拆迁政策信息公示公告问题。2018年4月28日,原固驿镇组织滨河新居安置点及配套道路建设项目所涉及的搬迁农户在春台社区三楼会议室召开了项目搬迁动员部署会,会上公布了《邛崃市固驿镇全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滨河新居安置点及配套道路建设项目补偿安置方案》,并将相关政策宣传单发至各搬迁户。
关于6万元调地费问题。您反映的6万元的土地性质调整费即滨河新居安置点调地费,根据邛崃市土地整理项目政策,安置点调地费由建新区参建户自行承担,故滨河新居580户搬迁农户缴纳的调地费,全部用于支付春台社区、柏林村被占地农户的土地补偿,补偿标准按6.5万元/亩。
关于房建单价问题。2018年在滨河新居建设前,部分搬迁户签订了搬迁协议,协议中明确规定:房建单价为暂定价格,房建单价最终以财评价为基础确定,房建总建房款在交房前结算。
关于水电气开通问题。目前滨河新居电力、天然气已全部安装完成,自来水户表最迟于2020年7月25日前安装完成,水电气在结算交房前均达到开通条件。
关于过渡安置费问题。按照邛土整理〔2014〕1号文件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建新区内搬迁农户搬迁过渡费,按140元/人/月计算,过渡期自拆除旧房之日起至交新房之日止,过渡期不超过12个月,故在签订搬迁协议时按一年过渡期进行计算。但考虑到滨河新居建设周期较长,参照周边镇乡(街道)及以往项目,最终过渡期按农户实际过渡时间进行计算。
以上情况,经固驿街道办春台社区陈书记于2020年7月15日上午,与您电话联系解释,您对解释意见表示知晓。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