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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咨询】邛崃一中休学的休学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7-10 10:43 已回复

邛崃一中休学要收取高额休学费用,合理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邛崃市教育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7-14 16:08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 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邛崃市教育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教〔2010〕140号)文件规定,学生因病需要休学的,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经学校同意,并报县(市、区)、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发给休学证明。
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休学期满应及时申请复学,若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在休学期满前两周内向学校提出继续休学申请,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经学校同意后继续休学。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对符合办理休学条件的学生,可按正常程序申请办理休学,学校不得收取所谓的休学费。如您在正常休学期间学校收取了您的休学费,请立即拨打邛崃市教育局计财科电话(联系电话:028—88791122)进行反映并提供相关材料,教育局将对反映问题进行严肃查处。
由于您未留下联系方式,无法与您进行直接沟通,如有疑问,可直接拨打邛崃市教育局计财科电话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28—88791122。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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