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郫都区犀浦镇,居住证和社保已满一年,营业执照也是犀浦的,小孩明年入学,房屋租凭登记办不了,因租的安置房没有房产证,现在居住证积分在修订中也没办法办理,不知道怎么办,很急!
市民,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小孩明年上小学一年级,若户口不迁入到犀浦街道,只能按随迁子女政策申请或就读民办学校。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外户籍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跨区域就业人员申请随迁子女入学早知道》的通知(〔2020〕-186)要求, 2021年市外户籍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跨区域就业人员申请随迁子女入学有两种方式。
申请方式一:积分申请入学(请耐心等待居住证积分政策,有疑问请咨询区政务中心)
积分达11分及以上(申请人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在其申请入学的区(市)县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低于1分)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其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请于就学当年5月工作日,到居住地镇政府(街道办)文教部门办理,请出具以下材料:(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明》等);(3)申请人的居住证积分信息。
申请方式二:材料申请入学
申请人于就学当年5月工作日向居住地镇政府(街道办)文教部门提出入学申请。请出示下列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明》等);(3)申请人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材料);(4)截止申请当年5月1日前,申请人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的清单(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5)截止申请当年5月1日前,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如申请人租房备案凭证、房产证等)。
特别提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居住证持有人或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就业人员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若还有疑问,您可向郫都区教育局教育科(电话:028-87931589、87930359)问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