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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十几年成立业委会为什么如此艰难?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7-09 16:28 已回复

关于温江德通桥社区和柳城街道解散棠湖泊林小镇小区业委会筹备组的投诉:
 
我们是泊林小镇小区业委会筹备组成员和小区业主,万般无奈之下来向上级反映几个问题:
 
1、泊林小镇10多年都不能成立起来业委会。每一次的业委会成立的努力都以失败告终。
2、多年来泊林小镇小区业委会筹备组一直都在街道社区的直接指导下开展工作,社区党委委员以上在筹备组中担任组长,在2016年11月筹备组成立初期到2019年期间组长换了3人,对筹备组影响很大,筹备组工作进展缓慢。
徐书记2019年6月来德通桥社区挂职工作后,指导筹备业委会工作的进度明显加快:筹备组完成了三大本的起草。并发了500人的业主群里修改完善。在2019年11月开始了小区业委会候选人报名工作。2020年3月两次在社区开会核实业委会候选人报名来源和讨论候选人资格审查。
几年来筹备组成员没有一分钱收入,倒贴钱和很多时间进去,仍然努力推进工作。眼看小区业委会成立在望,终于走到快要公示业委会候选人的地步了。结果在7月3日(周五的下午3点)社区直接通知筹备组开会宣布解散筹备组。理由是:筹备组筹备时间太长,超过了规定的90天,有几个业主投诉时间超限,损害了部分业主的利益。
3、小区门口7月3日贴了社区党委委员、筹备组组长曾小燕个人签字落款筹备组撤销筹备组的公告。但令人疑惑的是没有社区的兼章!!!筹备组副组长及其他成员都没有同意并且没有签字。这个公告是否有效???按照常规筹备组每一次公告都有社区兼章。
筹备组共7人,曾小艳平时筹备组会议都不参加。问她情况经常说不知道。解散筹备组反而积极在前,一个人就签字代表了筹备组。
根据相关条例:组长也无权作出解散筹备组事宜。
4、在今年3月准备公示报名业委会候选人的会议上,街道办雷主任一直给筹备组成员强调他个人建议,在筹备组成员坚持按照公告规定执行的情况下,雷建议筹备组找律师来商议,筹备组没有任何收益,无钱聘请律师,而且明明有规定为啥要求筹备组找律师来判定公告的合理性。筹备组百思不得其解。
5、社区宋庆书记7月4日上午通知小区党员开会时说:筹备组讨论决定解散筹备组。我们很奇怪,筹备组除了组长之外没有任何一人同意解散,明明是社区行为为啥要说是筹备组讨论决定?党性在哪里去了?我们有现场录音可以查证!(解散筹备组会议录音已经广大业主知晓)
以上种种,请上级部门彻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柳城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7-14 17:31

留言人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柳城街办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科室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泊林小镇于2007年1月1日竣工,至今共筹备两次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大会,2012年筹备第一届业主大会,未能选举出业主委员会,因在“投票结果公示”期内,接到居民投诉,一是质疑投票环节不规范,不公开透明有暗箱操作的嫌疑;二是质疑物业公司参与业委会投票;三是公示的内容出错,经柳城街道核实后否决了投票结果。2016年业主联名申请成立业主大会,于2016年11月11日发布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公告至2020年7月3日筹备组组长发布解散筹备组公告。期间,筹备组组长一直由德通桥社区工作人员担任,2017年5月因社区换届,筹备组组长由范声张更换成郑燕,2019年6月因社区挂职交流,筹备组组长由郑燕变更为曾小艳。根据《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二十四条: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90日内完成筹备工作,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因筹备组成员辞职或者因其它原因造成筹备组不能履行职责或逾期未完成筹备工作的,筹备组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并说明理由,筹备组自公告之日起自动解散。根据指导规则等规定及业主投诉筹备时间过长损害业主利益等问题,结合筹备组工作进展,筹备组组长于7月3日签发解散筹备组公告。
关于您反映:“没有社区兼章,筹备组其他成员没有同意并且没有签字,这个公告是否有效”问题,根据《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三条:筹备组组长履行以下职责:(三)签发筹备组公告。泊林小镇小区此次筹备业主大会工作已长达近四年之久,未在《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规定时限内完成筹备工作,筹备组组长签发筹备组解散公告有效。柳城街道物业指导办、德通桥社区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组织、指导、协调泊林小镇小区内业主大会的成立工作。根据《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二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指定具有专业知识和服务能力的律师或者其他人员协助筹备组参与筹备相关工作。针对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工作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筹备组成员或业主代表认为不合理的可以咨询法律专业人员。泊林小镇筹备组组长曾小艳于7月3日组织筹备组成员召开会议研判筹备组解散事宜,因筹备工作未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推进属实,筹备组组长于当日在小区内张贴公告解散筹备组。
7月13日11:23,柳城街道物业指导办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您沟通并告知以上情况。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柳城街道办事处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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