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因为台湾不在高风险地区名单中,如果从台湾出发,直接到成都市接受从台湾入境,对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14周岁及以下的未成年人、孕产妇、患有基础性疾病等原因不适宜集中观察的,经严格评估后,可以申请进行居家观察?如何联系相关人员呢?
来信人: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经高新区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事业局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3月27日《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境外疫情输入精准防控工作的通知》(川疫指发202038号)、4月4日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居家医学观察相关工作的通知》和5月11日成都市委社治委、市卫健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区走访排查问题解答(二十一)》文件要求,自3月27日开始,对所有核酸检测阴性新入境人员采取14天集中隔离措施,对解除集中隔离的境外入(返)川人员需进行7天的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以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抵达入住居家观察点次日起计算,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共同居住者需一并纳入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目前,高新区将对不适宜集中观察、提出居家隔离观察申请的人员进行严格评估,符合条件的人员:(1)在其他区县进行集中隔离的、目的地为高新区的,派车接回至高新区;(2)目的地为其他区县的,由高新区防疫指挥部发函至相关区县,若其他区县统一接回,则配合完成,若不接回,则继续在高新区进行集中隔离观察。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7月10日17时,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如有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28-6717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