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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物业公司误判室内火灾,未在第一时间知会业主就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7-07 23:17 已回复

2020年7月3日晚9时许,我租住的双流区东升街道棠湖锦绣城1栋1单元506房,因夏季蚊虫、蟑螂多,在厨房进行烟熏处理,烟熏前将厨房烟感用胶袋密封处理,避免造成烟感报警,并关闭门窗。进行约20分钟左右,便下楼扔垃圾、挪车。
据说是隔壁邻居闻到异常味道,敲门无人,便通知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又通知社区消防到场,破门无果又报119火警随后区消防来了两辆消防车(这个经过是物业工作人员后沟通所描述),正当消防人员破门时,我已赶到现场,但遗憾的事晚了两分钟,门已被切割条口子。
在隔壁邻居向物业反映情况至社区消防、区消防人员到达现场,这么长一段时间,物业没有及时联系业主及主户(中途客服人员有发幑信告知情况,留了一位周姓负责人电话,我也第一时间回拨告知是熏蟑螂,马上回来,不要破门,可周姓负责人说门已破),而是误判火灾进行一系列报警处置,就因物业公司未与业主或租户第一时间取得联系,导致业主财产受损(防盗门被切割)。业主要求更换新的防盗门,与物业公司沟通无果,认为他们无过失,不予赔偿。请领导主持公道,要求物业公司赔偿防盗门。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 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7-16 09:15

留言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双流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于2020年7月13日15时26分与您联系,您反映的防盗门被损坏问题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督促物业联系您进行沟通、协商处理,您表示同意。
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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