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意纵火,无法预料,但是物业方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才会导致楼上三户人家损失惨重!小区门消防车进不去,楼上的消防栓没有水,楼道没有安全通道提示,烟雾报警器不响等等!目前仅仅只是让我们在酒店住着,给饭吃,但是没有人来解决问题,慰问关心过!物业的人说要消防的证明说他们有责任,去消防大队问,他们居然睁眼说瞎话,说那天进得去,上面有水,又让我们去找刑警大队,兜兜转转扔皮球,谁来管我们无辜百姓的死活?难道纵火者死了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吗?虽然没人死亡,但是那房子也是一百多万啊,还在还巨额贷款,它就这样报废了,让我们怎么承担?求求领导看看我们吧!
夏靓: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保和街办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调查,由消防和公安牵头,信息发布以公安机关为准。
房屋鉴定工作由区住建交局牵头,街道民生办、和美社区配合协调处理,目前安全鉴定机构已于7月7日进场开展检测鉴定工作。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7月10日9时35分,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
保和街道办事处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