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弗莱明戈1期旁有一片空地,比较安全,以前可以拿来小朋友耍的地方,最近这段时间被用来经营碰碰车生意 虽说要支持地摊经济,但是私立占用那么大一片地,请问有什么依据吗?谁同意的?这片应该是公共用地?可以随意占用?或者说是谁租出去了?请调查清楚,如果私自占用,请他们移到更合理的地方进行经营。
关于您反映郫都区龙湖弗莱明戈1期旁的一片空地有商贩占用经营问题,根据《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城市管理五允许一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助力经济发展措施>的通知》第四款规定:允许流动商贩在小街小巷、小区周边等区域贩卖经营。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已安排工作人员对商贩的占道经营情况进行规范管理,切实维护该路段道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