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公司跟我们签订了一个45天的工期合同,把我通过通过派遣公司签到了电子厂工作现在跟中介公司签订的合同到期之后又以派遣公司没有出名单为由不让离职,我们最后协商合同期满可以离职让我们去派遣公司拿离职单但是派遣公司以他们公司最少三个月才能离职为由告诉我们离不到职私自离职也会没有工资,跟中介公司联系很多次也不给我们解决的办法。我们现在要求中介公司给我们办理离职。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高新区西园街道办事处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西园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分别于2020年7月9日13时16分、13时27分、13时39分,与您联系,均未联系上。因无法核实您所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故目前无法协调您所诉问题。您可以致电西园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办公室(电话:69261230)或前往西园街道办事处现场投诉。关于离职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