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领导!我是大丰街道嘉美华凯小区业主。我们小区地下停车位租给餐饮商户,导致本小区业主租车位困难,收费是300每月每车,在已经收取物管费及清洁费的情况,租车位还要另外付清洁费,根据对大丰周边小区车位收费了解,200每月每车。而且发改委规定是1.8L排量以下收费是200元每车。超出1.8L按300每车收费。我们地下车库是小区开发商管理收费,提出意见后他们不予理睬。请问领导,他们这种收费时候合理?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大丰街道办事处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嘉美华凯四期地下停车位除部分业主购买外,其余均为开发商所有。未售出部分完全能够保障小区没购车位业主正常租用,相关租赁费用由开发商制定并收取。物业只收取30元/月.车位的费用用于进行地下车位的日常管理、保洁、灯光保障。另四川省成都市发改委已于2015年取消此前的停车位指导价格政策,实行市场自主调价,故符合规定。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