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天府新区 » 天府新区管委会 » 华阳街道办违拆执法大队粗暴执法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城建 投诉】华阳街道办违拆执法大队粗暴执法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renzhenkangzhu  2020-07-03 16:37 已回复

自称是华阳街道办(又称违拆执法大队)在未告知业主本人的情况下,以违章搭建为由,强制拆除了业主置于空调外机位内的空调外机,由于拆除时无专业人员(未收氟、包管等)导致空调外机漏液、损坏,无法使用,导致业主遭受财产损失。

 

关于违建整改申辩的经过:业主在422日接到天府新区城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时,积极与城管局综合执法二大队陈某某联系,提出陈述、申辩。该处改造前存在防火、防盗安全隐患。防盗方面:相邻3户业主可通过2楼业主阳台顶面一平米未封闭处,自由进出3户业主室内,经改造后,完全弥补了3户业主的防盗漏洞,给3户业主创造了更加安全的居住环境。防火方面:改造前高空抛下的烟头纸屑直接扔到2楼住户阳台内,鉴于阳台是半封闭状态,容易引起火灾,而改造后,即便有高空抛下的烟头纸屑(因物业也无法完全制止高空抛物),落在3楼两户住户的阳台外,且是完全露天的状态,不存在火灾隐患,而仅需要物业经常打扫。2楼业主还积极向城管局综合执法二大队陈某某、向物业(并请物业转发3楼两户业主)提供了购房合同中的图纸,以及与其他楼层面积多出1平米的佐证材料,进一步明确该处在2楼产权范围内,2楼住户有权使用及改造。以及本小区其他楼栋该处已改造过或施工方已变更施工方案的图片。直至72日,均为反馈相关执法决定。

 

关于协调协商的过程:鉴于3楼两户业主一直不愿正面与2楼业主沟通、协商。鹤林社区还出面协调,约见开发商、地产及业主4方会谈,2楼业主愿意主动到场,3楼业主始终不愿露面,物业多次请求,也不愿提供联系方式用于电话沟通协商。

2楼业主此前多次向开发商致电,向相关部门胡经理、陈经理,详细介绍相关情况,希望对该处设计缺陷提出相应方案,帮助协调。

2楼业主多次向物业沟通,并邀请开发商胡经理、物业李经理等相关负责人到实地查看,详细解释相关缘由,希望给予协调支持。

2楼业主于69日向社区致电,向社区工作人员王某某,详细介绍相关情况近半小时,希望给予协调支持。

2楼业主积极多次多方协调、协商无果。

 

关于空调外机安放的情况:开发商在设计时,预留给2楼业主的客厅空调外机位在阳台内,且通风口在侧后方,严重影响正常使用。而3楼空调外机位空间完全可放置3台空调外机,鉴于空调外机属于公共区域,在满足3楼相邻业主的优先使用权的情况下,2楼业主可以共同使用,空调外机位的使用无排他权,2楼业主查阅了相关法律规定及法院判决案例后,在实施封闭改造前,请专业人员将空调外机移至3楼公用的外机位内,由于2楼业主先于3楼业主收房装修安装空调,就请物业转达3楼业主,如需安装空调时,愿意付费向3楼业主提供支架等,也愿意将外机调整到间隔合理的位置。直至7213:55分,在强拆空调外机后,物业才通知业主。空调外机与违建拆除无直接关联,即使按程序强拆也与空调外机无关,该执法队无权处置空调外机。该行为严重不符合相关执法流程和法律规定,2楼业主严重质疑此次行为的合法性!向相关管理部门提出投诉!要求赔偿损失!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华阳街道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7-08 15:11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华阳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所反映的拆除天府新区华阳万科翡翠公园1栋2单元203号空调外机的情况属实。华阳街办联合社区物业协同天府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到万科翡翠公园1栋2单元203号核实该处确系违法建设,违建业主未经任何行政规划许可私自封装镂空部分形成房屋。华阳街办治违工作人员协同天府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到现场下达并张贴《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调查通知书》天成环城规(2020)012037,《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天成环城规(2020)012037,并电话要求违建业主自行拆除违建部分。该业主并未对其违建进行拆除。因违建已装修暂无法拆除,2020年7月2日由天府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牵头,华阳街办组织人员机械对该违建附属设备空调外机实施拆除并交由物业保管。下一步,天府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将联合房管部门对该处房产违法行为实施限制产权转移登记、抵押等措施。华阳街办将根据天府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的处理意见做好配合处置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也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投诉举报,我们将加大对违建的巡查监管力度,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美好的居住环境。
以上情况于2020年7月8日11:50与您联系。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