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外省人士,2013年6月在成都武侯区注册一家公司,目前正常经营中。自春节期间疫情开始后,至今年五月份连续几个月公司的下游用户因为停产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生意往来,后来听说政府有疫情影响补助,但是因为我公司二个合伙人都是外地人,社保也是在户籍所在地交的,不符合补助的条件,我想请问政府领导:我公司一年约有二百多万的成交额,照章纳税我们从不拖欠也不少交,除了税收和应交的税费,每年至少贡献本地仓租费、物流费、生活物质支出、保险、水电汽、燃油及住院医疗等等费用不少于二十万元,几个月没有生意而这一些费用照样一分不少的需要支出,怎么我们就不能享受政府在疫情期间的补助?中央通过新闻媒体也一再呼吁政府对中小企业支持,而我们遇到的困难似乎被政府遗忘了,就因为我们没有在本地买社保的原因。公司开办至今有七年了,这七年来我们至少贡献了一百多万的各项开支,对拉动本地的经济起到了极积的作用。政府也几次下过文件对中小企业有扶持政策,但我们从没有享受过一次,请问有关领导:您觉得这样公平吗?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办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反映人反映自春节期间疫情开始后,至今年五月连续几个月公司因下游用户停产导致无法正常生意往来,后听说政府有疫情影响补助,但是因公司合伙人都是外地人,社保也是在户籍所在地交的,不符合补助条件无法通过。
经向反映人了解,反映人是在成都市官网上了解的政策,其公司员工总计4人,社保均在外地购买,故相关中小企业政策无法申请,因反映人无法明确说出所需申请政策且公司税收关系隶属浆洗街街道,建议反映人带上公司材料到浆洗街街道办咨询并申请相关中小企业政策。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7月7日13时50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