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望丛中路改造要打造两边各15米的绿化带。请问从书院街到南大街那一段是否要拆迁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郫都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住建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四条、第八条和第九条之规定,城市各项规划建设活动行政主体为市、县级人民政府,应符合《条例》第八条规定的六类作出征收决定的情形。据查,您提及的“书院街至南大街区域”暂未纳入2020年房屋征收计划,若区政府实施征收,将作出征收公告并明确征收范围,请予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