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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 投诉】违法建设影响赤水生太环境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7-01 09:53 已回复

破坏赤水河生态环境
地处泸州市古蔺县太平镇团结村十四组(原九组)的赤水河边距离大约一百五米属于禁止审批建筑的区域,从10年至11年,将退耕还林的林地用作弃土场,现又将该地块作为建筑用地,占地总面积大约二亩多,四月举报到12345后停建,不但没有恢复地貌,而且又开始修建 望相关部门核实严查维护法律尊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古蔺县太平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8-03 15:39

网民朋友:
你好!你反映团结村14组存在违法建设问题的留言收悉,经太平镇人民政府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反映团结村14组(原9组)地块将退耕还林地用作建设用地的问题。
经自然资源站核实,你反映的位于团结村14组(原9组)地块未在“上一轮退耕还林”图斑范围以内,不属于退耕还林项目,所以毁坏退耕还林不属实。
二、反映该块地作为建筑用地进行建设问题。
经自然资源站核实,该块地属性为一般土地,该块地系团结村14组(原9组)村民韩登寿所有,大约10年前作为“财湾”码头项目弃土场使用,约7年前韩登寿将弃土场硬化用作堆放废铁使用,在此期间未进行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的审批,目前该块地上未进行任何结构性建筑的修建。因该块地原为弃土场,硬化后可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滑坡,故建议不予恢复原貌。
三、反映团结村14组(原9组)地块又开始修建的问题。
经村镇建设中心核实,2020年5月6日,韩登寿和韩应军在此地块搭建活动板房,我镇村镇建设中心巡查发现后立即制止其在该地块上搭建活动板房并出具《暂时停止施工通知书》(太府责停〔2020〕第14号),在近期检查中未发现有新的修建行为。但该场地上有部分活动板房拼装材料,经沟通协调,韩登寿将在此处组装活动板房,待活动板房组装好后立即拉出外售。后续我镇将继续加强巡查力度,如发现有违建行为将立即制止并给予处罚。现已明确村镇建设中心熊欣、徐克书为镇级监管责任人、团结村支书胡彪、副支书邓如飞为村级监管责任人,设置举报电话:0830-7400037。如您发现此处存在违建情形,可直接致电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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