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东部新区 » 关于土地征用安置问题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拆迁 咨询】关于土地征用安置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6-30 19:05 已回复

妻子儿子农村户口,当地拆迁安置,我大学毕业属于集体户口,但户口和妻儿不在一起,能否享受安置房分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7-07 10:52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了解,您本人原籍为安岳县玉井村,后因读书将户籍迁出,毕业后户籍回到原籍镇集体户。您老婆与儿子为三岔镇高厂村村民,已经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由于您本人不属于高厂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以您不能享受安置。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7月2日10时4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0年7月7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