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本人于2017年至2018年期间承包阆中市洪山镇东庵村(现已合并至洪山镇良善垭村)部分扶贫工程项目,此项目已验收合格,并已投入使用。施工中的所有材料,人工,生活,运输等等一切均属个人垫资,但到目前为止,此工程款项还未报账处理(目前只有原东庵村打了个欠条),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本人曾多次向洪山镇主要领导和东庵村两委提出申请结算尾款一事,但始终一直没有进展!在此,本人恳请上级领导能给予帮助解决为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