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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金域尚城 架空层非法买卖,楼顶违章搭建 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6-29 09:17 已回复

一、开发商违法售买架空层,改变房屋用途。
二、开发商违规出售楼顶使用权导致小区疯狂违章搭建堵塞逃生通道。
三、小区业委会通过合法程序公开招标新物业在2020年6月6号进场时着到原物业公司的野蛮阻拦,原物业公司外聘三十余名保安,并扇动违法购买架空层和顶楼违章搭建人员进行堵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船山区住建局、船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1-29 10:32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核实,金域尚城位于船山区遂州中路977号,由四川友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四川省山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施工,项目总占地面积57.09亩,总建筑面积141544.2平方米,于2013年6月开工建设,2016年9月竣工验收备案,2016年10月始交付于业主。 一、金域尚城有架空层规划面积2068.94平方米,其中包括2栋(部分)、4、5、7栋。一楼规划架空层除物业使用的办公用房和活动中心外,开发商因抵扣工程款,利用其余架空层部分违规修建门面,共22户,从而产生违法建设。 二、金域尚城2、3、4、5、6、7栋(部分)顶楼共有35户业主涉嫌未经相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在楼顶进行违规搭建。2018年11月14日,市城管执法局作出204号《处罚决定书》,四川友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204号《处罚决定书》不服,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2019年2月28日,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遂府复〔2019〕3号),维持了市城管执法局作出的204号《处罚决定书》;2019年2月28日,四川有博公司对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不服,上诉至船山区人民法院,船山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11日立案受理;2019年6月27日,公开开庭审理。2019年12月28日,船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因程序上出现一点瑕疵,判决市执法局败诉。根据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区城管执法局将进一步对违法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进行规范,在执法过程中与司法机关裁判观点保持一致。 顶楼违规搭建处理情况针对金域尚城2、3、4、5、6、7栋(部分)顶楼35户业主涉嫌违规搭建行为,区城管执法局已于2020年7月20日开始分别进行立案调查处理,目前,正按相关法定程序依法依规地进行严肃查处。三、金域尚城原物业于2020年6月6日退出小区服务,由新物业成都嘉城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进入该小区服务,双方就原物业与小区业主的欠费问题,达成以下意向:1、小区业主于2020年5月31日前欠缴的物业费,原物业公司可选择如下三种方式:①由新物业公司代为收缴(新物业公司收缴回来的物业费,按照收缴金额的10%作为代收服务费,剩余的90%下月支付给原物业公司的指定账户);②原物业公司可按照小区业主于2020年5月31日前欠缴物业费的总额(具体金额须监管双方核对确认后,方可有效)折算成车位管理费来抵扣原开发商在小区的自持896个车位的管理服务费(抵扣区间从2020年6月1日开始进行折算),也可用于抵扣原开发商的自持商业的物业费(商业5600m2,其中1310m2已卖),二者可以同时抵扣,具体抵扣方式由开发商选择;③小区业主于2020年5月31日前欠缴的物业费可由原物业公司安排1至2名工作人员在新物业公司的办公室区域进行催收(前提条件为原物业公司人员不得干预小区正常秩序,一切催收方式必须合理、合情、合法)。2、新物业公司收费标准按照:商业管理服务费:2元/m2,标准车位管理服务费:50元/个,豪华车位及子母车位管理服务费:80元/个收取(新物业公司的服务标准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履行)。3、原开发商自持的896个车位,可以委托新物业公司代为租赁。(车位租赁价格由原开发商提供,租赁所得费用,新物业公司只能收取车位管理的服务费,剩余租赁费用直接转入开发商提供的指定账户)。原物业与新物业公司已于2020年6月6日顺利、平稳移交。金域尚城小区现由新物业成都嘉城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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