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书记您好,我是眉山市彭山区青龙镇莲池村村民。我们的住房于2011年房屋被拆过后直至今日一直未给建新房,虽然每年支付了过渡费,但是已经9年了,这是否是严重不合理呢?之前一直迟迟不说什么时候修建安置房,最后终于告知2013年底开始修建,可到今天仍未动工,我们一家老小6口人,租房住极其不便,现房租也一年高过一年,为什么不修也没人给一个合情合理的解释,老百姓的利益就这么的得不到保障吗?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青龙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我们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
经查,自眉山天府新区成立以来,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高度重视拆而未安群众的居住问题,制定三年攻坚计划,预计在三年内将片区执行35㎡/人安置标准的未安置人员进行安置。主要安置地块为“天府龙城”项目、“天府悦珑府”项目,全部按照商品房标准进行安置。力争在2021年年底实现选房目标,2022年底前实现交房目标。拆迁户在未分到安置房前,青龙街道办将按与拆迁户签订的安置协议约定条款发放过渡费,保障被拆迁群众过渡期间的基本生产生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如还有相关疑问,请前往青龙街道办事处进行咨询(地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青龙街道交通街2号A区104)。再次对您的来访表示感谢,祝您万事如意,阖家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