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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咨询】金堂县三溪镇明月村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6-28 21:34 已回复

请问我们现在你会怎么三块钱一方呢?以前都二块二。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堰水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7-02 09:07

赖先生:
您好!来信已收悉,首先感谢您的来信。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金堰水业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
根据金堂发展和改革局(金堂发改﹝2018﹞61号)文件精神,我公司居民水费收取标准按阶梯水价标准执行:其:1、户表·年用水量0-216吨,按第一阶梯2.20元/m3收取;2、户表·年用水量217-300吨,按第二阶梯3.13元/m3收取;3、户表·年用水量301吨及以上,按第三阶梯5.92元/m3收取。根据金堂发展和改革局(金堂发改﹝2011﹞156号)文件精神,场镇规划范围内的个人,收费排污费标准为0.40元/m3,由供水公司代征收污水处理费上交财政。因三溪镇明月村属场镇规划外,2019年12月24日前未收取排污费,因此您所缴纳费用为2.2+0=2.20元/m3。
2019年12月24日,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发布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都市调整龙泉驿区等15个县(市、区)部份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川府民政24号),三溪镇三圣社区、白庙村、明月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淮口街道管辖,因属场镇规划范围内,根据金堂县发展和改革局(金堂发改﹝2016﹞163号)文件精神,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居民代征收的污水费标准为0.85元/ m3,因此您应缴纳费用为2.2+0.85=3.05元/m3。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你生活愉快!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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