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户口为高新区集体户,居住地为人民北路一段25号,工作单位没有党支部,请问能否将党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支部,可以的话能否告知具体社区党组织关系转移负责人联系方式,谢谢!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区网络理政办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荷花池街道办事处调查:您目前在人民北路一段租房居住,工作地在锦江区下东大街216号喜年广场,没有到公安机关登记在成都的租房情况,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五条规定,目前您还不符合规定将组织关系转入荷花池街道,建议您将组织关系转入下东大街216号喜年广场楼宇党组织。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于2020年6月29日15:00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悉。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荷花池街道办事处:69061588进行咨询。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