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锦江区水碾河南三街33号院的租户,从五月开始,小区门卫说街道叫他们找业主收取每月15元的门卫费,这门卫费仅作为门卫的工资,清洁费每月八元另算。请问收取业主15元/月做为门卫工资是真实有效的吗?社区街道没有给门卫发工资吗?需要业主来给门卫发工资吗?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牛市口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南三街33号为上世纪80年代修建的四川医药公司单位职工宿舍,在1998年单位改制后房屋归为私人所有。南三街33号院共有2栋房屋,1栋平房,共有住户86户,该院落无物业管理公司。该院落为居民自治院落,由居民自行聘请门卫,门卫费收取标准由小区居民决定,2020年4月小强院落家委会召开院落居民大会,由住户讨论决定提升门卫费为15元每月每户,作为门卫工资,自2020年4月开始执行。
以上情况于2020年7月2日,水碾河南路社区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告知您办理情况及结果,您对服务办理结果表示知晓。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