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感谢在百忙之中处理老百姓的一些问题,本人于2020年6月15日入职成都阿拉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四川成都猛追湾横街188号世茂玉锦湾6-3902,一个星期后公司要求员工主动离职,要求员工填写承诺书、离职申请等一系列表格,特别霸道的是公司没有给员工工资,而要求员工填写承诺书,承诺书内容为:本人与公司结清了所有工作报酬及相关费用,保证不也任何理由向公司主张任何权利;而到目前为止,公司也没结算工资,试用期三个月是不给员工买社保的,入职的高铁动车等相关费用也没结清,老板太任性太霸道了,现在老百姓生活太难了,感谢政府为老百姓维权。
谢谢!!!
网友:
您好!6月30日9时15分我局工作人员通过座机84381839与您联系,您称:您于2020年6月15日入职该公司,上班地址在重庆沙坪坝小区。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管辖”的规定,告知您:到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您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