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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投诉】房屋搬迁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6-28 01:48 已回复

我是邛崃市茶园乡和乐村10组人,在庐山大地震后搬迁的农户,于2014年4月交的搬迁费,2017年7月份拿的房屋。
开始乡镇上说是给搬迁户按每人3万补助,其中要扣除建房后的费用,实际应该到搬迁户手里只有15000元,分三批发房。过度费用每人每月140元。房屋以每平1200建成交付。
到收房屋时而我们却另交了房屋的土地公摊费用每平130多元,燃气户口费用2500元,清洁费用130元。另还交了因旧房土地地基面积不够所修人头每人30平的差价,每平以120元计算。
补助费用却只拿到两次,每次以每人6000元补助发放,而最后的一次3000元到今天也没有发放,过度费用到今天一分也没有拿到。找小组长去帮我问了很多次也没有解决。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邛崃市桑园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6-30 15:42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邛崃市桑园镇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所在小区是桑园镇西禅、和乐土地整理项目农民集中居住区,根据邛土整理【2014】1号文件,农户自愿参与本项目,以户为单位人均给予1.5万元基本补助;搬迁建房户以户为单位人均需还耕面积100平方米,超出100平方米部分按120元/平方米进行补偿,不足100平方米的不足部分按120元/平方米补差;在一般场镇集中的,水电气入户费给予50%的补贴;搬迁过渡费,按140元/人/月计算,过渡期自拆除旧房之日起至交新房之日止, 过渡期不超过6个月。
土地调地费,根据实际占地面积支出,由建房户建筑面积均摊。镇上并未宣传过每人30000元补助。因您房屋未按时拆房复垦,过渡费暂未发放。最后3000元补助由和乐村账户支出,请到村上领取。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6月29日11时27分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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