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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投诉】旺苍县林业局把各项补贴款搞到哪儿去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6-27 16:52 已回复

2015年10月7日,与英萃镇雄鹰村中坪社签订了《土地租转合同》,出租期限为2015年10月7日至2045年10月7日;2015年10月8日,与中坪社签订了《旺苍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出租期限2015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8日,鉴证单位为旺苍县英萃镇人民政府;2015年10月12日,与中坪社签订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补充合同》,出租期限为2026年10月8日至2045年10月7日。多次向地方政府寻求帮助,一直无回音。
  在2017年县林业局承诺说,目前到现场来打点测绘林地亩数,有停耕还林、天然林、中育林的甫育、底效林改造、林下药财都有补助项目。可到现在为止这些补助项目没给过一分钱,难道现在的地方政府林业局就是这样忽悠服务骗人?请问这些补助款项又去哪儿了?请求上级政府明查。在前大量投资欠下的债务,目前只好暂停放下农场,外出务工挣钱支付以前的债务,现在农场面临倒闭。请问领导;政府对待家庭农厂是否能给予支持和帮助?此农厂现何去何从?请求国家政府解答。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广元市旺苍县委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8-10 18:47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旺苍县英萃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未领取项目补助款”的问题
经核实,2015年10月12日您与英萃镇雄鹰村中坪社共签订两份合同,一份为正式合同,一份为补充合同。正式合同约定土地租赁期限为11年,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8日。补充合同约定在土地租赁资金不变的情况下,土地租赁期限延长到30年,即土地租赁期限从2015年10月7日至2026年10月7日,期满后再拟租赁19年,即2026年10月8日至2045年10月7日。自2015年10月以来英萃镇未实施退耕还林、中幼林抚育、低效林改造等项目补助。同时,根据《旺苍县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应落实到林权所有者(农户),而不是土地承包经营者。另,您实施的林下中药材项目未在项目实施范围内,不符合领取项目补助的条件。
二、关于“政府对待家庭农场是否能给予支持和帮助,以及此农场何去何从”的问题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央财政专项部分任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对我县家庭农场项目建设任务划分要求,2020年,我县家庭农场培育项目主要为示范工程(三类)和培育工程(二类)。其中:示范工程(三类)扶持的是省级家庭农场,培育工程(二类)扶持的是非示范类家庭农场(不包括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而您处注册登记的“旺苍县玉石沟干果种植家庭农场”属于县级家庭农场,不满足示范工程(三类)和培育工程(二类)补助项目资金申请的条件。
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扎实做好2020年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0〕380号)要求,为促进家庭农场持续健康发展,促使家庭农场逐步转变成为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财务规范、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请您及时与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积极申报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下一步,我们将帮助您熟练掌握相关农业实用技术,推行绿色生产,逐步增强农业发展风险防控的能力,并配合有关部门,解决好市场销路,提高生产效益。
感谢您的留言!如对上述回复仍有不清楚的地方,烦请致电旺苍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839—4205387)以及旺苍县林业局(联系电话0839-4202243)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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