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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求助】求助外理交通事故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6-26 15:00 已回复

射洪县复兴镇罗家岩村民,骑摩托车去复兴的路途中被一个小车撞伤,粉碎性骨折,当时报了警,造事者换人顶替交通事故,警察出面受理,但是没有给出处理结果,导致了受害者在射洪县医院得不到治理,现在受害人也没钱交后续治理费用,造事者也逃避,病人在医院没钱医院也不给开药治理,希望射洪各级领导能帮助老百姓处理一下疾苦,让受害者得到治理,给受害者一个公道。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射洪市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1-29 10:05

网友,您好!
您通过问政四川反映的事项已收悉,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交通事故事发于2020年6月19日17时许,摩托车驾驶人无证驾驶摩托车在遇相对方向来车时,未减速靠右行驶,与相对方向一辆小车相撞,事故造成两名摩托车驾乘人员受伤,两车受损。根据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之规定,于2020年7月2日作出了责任认定:摩托车驾驶员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小车驾驶员承担事故次要责任,摩托车上的乘客不承担该事故责任。摩托车驾乘人员在射洪市中医院治愈出院后,双方当事人于2020年11月17日自行协商赔偿并达成一致:由小车驾驶人及所驾驶的车辆承保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保险公司)共同赔偿摩托车驾乘人员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交通费、护理费、鉴定费等,合计50877.11元(已履行到位)。另据公安机关调查,该事故中的小车驾驶人不存在换人顶替的情况。如您对此次交通事故的处理仍有疑问或不服,可以咨询射洪市公安局或向射洪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关法律问题也可向当地司法所申请法律援助。
感谢您对问政四川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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