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诉人(单位):中海佳蓉成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886165888
1、开发商并未按照国家规定按照认购书约定在认购房屋之前,向本人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等告知、说明义务; 2、涉嫌未明码标价3、涉嫌捂盘惜售及分批销售,告知114平户型清完,11、12栋售罄,事后发现实际还有众多房源未售4、涉嫌协议欺诈、预售许可证欺诈的违规行为,在开发商出示的商品房认购书上的销售依据为预售许可证号51011620196079,不是真实对应预售证
6、涉嫌捆绑销售的,在咨询过程中,销售员告知房子是装修房,所以必须要精装购买
7、涉嫌贷款欺诈,我们明确告诉销售员欲以组合贷的方式进行购房,销售员一直以30%的比例计算首付,事后才告知组合贷首付至少40%,还说事实已定,定金不退 8、涉嫌唆使造假收入证明向银行骗贷
9、涉嫌故意对楼盘周边环境隐瞒不利因素嫌疑(变电站、航线、医院)10、涉嫌虚假宣传及欺诈,说只剩少数房源,事后查备案信息才得知还有众多未售。说赠送面积可以改造,事后得知属于违章建筑,开发商明知的情况以此作为利好宣传诱导客户先打,涉嫌欺诈,其三,一直参照样板间介绍,交定金后才告知我们选的房和样板间不是同一个装修风格,事先根本只字未提,也未让我选择装修风格,在介绍房屋时,说高压线是会落地的,但事后我们咨询规划局的工作人员并未核实到有此规划 10、涉嫌存在霸王条款的违规行为,在交定金之前并未出示认购书以上诉求均有录音、图片、协议为证。基于以上原因,为了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特此提起投诉,望有关部门领导能够帮我协调处理,要回购房定金共计50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