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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投诉】玺印上院业委会私分公共收益,拒不公布发放明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6-22 18:59 已回复

玺印上院业委会违反八项规定,以公共收益福利反馈名义,挪用公共收益资金以慰问金的名义,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一账两做,夹带私货,向楼栋代表私发购物卡39张,价值3900元,请有关部门予以调查并追回购物卡。

另2018年,2019年均有大量业主未收到福利反馈购物卡,业委会2020年突然宣布2018年尚有36张余卡,不免令人生疑,业委会从未公布发放明细,以发放总数代替明细,要求业主逐个到业委会查看,以掩盖总体数量的短缺。众所周知,公布发放明细有利于相互监督,也有利于业主之间相互通知,属于物业法规定可以公布的事项,小区收益属业主物权收益,一切财务事项均无必要隐瞒,希望业委会不要找借口推辞,大胆公布领取到户的领取明细,以自证清白。也希望街道办和社区切实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广大业主利益,如不公布,只能逐级投诉纪检部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民生诉求会办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6-23 09:33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玺印上院小区位于北泉路188号,由成都明阳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6年开发修建,有住宅楼48栋,157个单元,住户1578户,总建筑面积193824.6平方米,现由成都亿新物业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龙泉街道社区服务站联合利民社区向玺印上院小区业委会负责人了解到:1、业委会在2020年1月20日的公告中就已明确说明了2018年余卡的问题;2、玺印上院小区业主委员会对小区业主发放福利卡是经过书面征求小区业主意见(业主表决),达到小区三个规约的规定条件(半数以上业主同意)后再实施的,不存在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的说法;3、小区业主委员会未公示购物卡发放的详细名册;4、向楼栋代表发放购物卡39张,价值3900元。按照小区三个规约的规定,结合小区实际,39个楼栋代表因平时参与商讨小区事务未发补助,业委会出于对小区以后工作的开展情况考虑,经业委会开会讨论决定:从业委会运行经费中给每位楼栋代表发放了一张购物卡,对他们参与小区管理的表示鼓励。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龙泉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指导业委会负责人做出如下整改要求:业委会在小区公示栏内公布发放购物卡的详细名册,接受业主监督(目前业委会已在小区内公示栏张贴了详细发放清单进行公示)。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6月30日14时00分、10分拨打您所留电话均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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