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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关于安州区东禅寺私人索要摊位费当地派出所态度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6-20 10:02 已回复

其后大门冲突爆发后,报警警察处理,那二十多岁在市场里老太太面前脱裤子的男的。派出所并没处理,批评教育都没有。老太太气的冷笑。。。
第二天去派出所讨要说法,别人怎么说的了:你那时候不是笑的甜蜜蜜的蛮?我就奇怪了,要是有个流氓在这两警察母亲面前脱裤子,还问自己的鸟大不大,这两警察的母亲是不是也笑的甜蜜蜜?
至于摊位,市场管理处每天收清洁费,都挨个给摊贩打招呼。说你们在市场范围里摆摊,只给我们清理费,其他人收费不要给。但花荄派出所李姓警察的原话是:摆东西别人门口附近,人家都在给,300一个月,你们那些不愿意给的。人家喊走不走,人家怎么不甩你东西?意思就是这些私人收钱的该收,听从市场管理处叮嘱的不给钱摊贩是无理取闹,横行霸道!所以派出所,是支持这种行为现象哦?最后说到脱裤子,说法越奇葩,夏天赤裸上身跟公众场合裸露下体一回事,故意和无意也是一回事。跟老太太去了之后,一帮人那种无所谓,爱搭不理,高高在上的态度看的人蛋疼。
黑白颠倒,指鹿为马。说的就是这样吧!
本人替人报警,老太太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所以在公安短信回访时应当事人回复3,当地派出所打电话过来一顿吼,我说你朝我吼毛线,你又不是处理我的事!所谓人民警察,无非是是,养家糊口的一种职业罢了。
昨天还把市场里卖蘑菇的赶走,说是和老太太吵,没帮她说“公道话”!何为公道?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7-13 14:50

网友:

我镇收到曾维在网上反映的问题,立即安排花荄派出所所长谢志建同志进行处理,现就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事情经过:2020年6月18日7时16分,花荄派出所接15508011310(报案人为孙维,系王学蓉的儿子,不是王学蓉,兴仁人)该母子在花荄东禅市场摆摊,摆摊位置在刘银房门口,并不是市场设置的摊位处,因妨碍了刘银出入,刘银向其收取摊位租赁费300元,王学蓉母子不愿租赁摊位费,只愿交纳市场管理清洁费2元钱,由此引发纠纷(有处警音视频为证)。派出所处警民警通知市场管理人员配合调解,并由刘银购买了损坏(实际是莴笋叶子有点损坏)的莴笋。第二天,又因为摆摊与房主发生口角,没有满足她们长期摆摊又不不愿交纳摊位租赁费的要求,又到派出所逗留、瞎闹,要派出所解决摊位卖菜。
公安机关近几年对民警处警进行监督,要求处警及时、语言规范、程序合法,并有执法记录仪全程监督,处警后,市局将通过短信推送的方式到报案人手机,以此监督、提升民警接处警规范化水平。该警情被报案人曾维回复的“3”不规范。2020年6月19日,经回访孙维,该员称是老太婆叫回复的3,对公安机关处警没意见。经2次核实(就曾维反映房主刘银脱裤之事,叫他到派出所看执法音视频时),该员态度极为不好,还反咬说我们态度不端正。
曾维歪曲事实如下:一是老太太为其母而不敢承认,在网上乱发,以博眼球;二是刘银当天穿的带绳短裤,在争执时怕裤子掉下,有系短裤的动作,无脱裤露生殖器的行为;三是他替老太太报警,实际上是他和他母亲为了强占市场摊位(房主门前)而不愿给钱;四是该员强词夺理、歪曲事实,从执法音视频记录和了解得知,民警处警规范、程序合法,不存在他网上反映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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