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然摇号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什么首套房等一系列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一个家庭也只有一个号 尽然一切都是以家庭在作为先决条件,那如果参与刚需摇号的话,为什么摇中后配偶不能作为产权人,就不说家庭全部人能作为产权人了,配偶为什么不能,不考虑这里面的实际情况吗?不能作为产权人可能涉及很多其他问题,例如贷款,小孩上学等一系列问题,为什么制定政策的时候不考虑健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