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是女生)在青羊区元益花园租房,房东人在重庆,租房之事是她在微信上与我朋友说的,并找了一个亲戚带来合同(合同问题很多附图)。入住的时候转了2000给房东,那时候没有签合同。第二天把合同带来的时候合同上面问题很多!于是就让改合同,房东不同意,还一直推脱,找各种理由拒绝,赶紧就像骗钱的一样。最后说第二天在考虑结果后面就拉黑了。再之后报警,派出所出警之后不仅没有解决问题,还打击我朋友说她成年人了要为自己做的事负责,还说这个事他们管不了,说这涉及到合同。我请问,合同没有签,怎么涉及到合同了?警察是为人民服务的,不仅没有帮忙调解还打击,我们人民的警察形象还在不在了?现在对方已经涉及到了诈骗,虽然构不成诈骗罪但是还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我朋友受委屈了家里人不理解,警察不理解,我一个做朋友的帮她忙,生怕做出什么傻事出来,刚来成都就给这么一个形象,很好吗?她现在不想管了,我看不下去啊,对方态度那么恶劣,派出所说话也伤人,我不服啊。凭什么2000块钱要白送给人家,钱不是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万一别人拿问题合同骗了一个又一个,这得多少人受害
尊敬的网友:
你好。
非常感谢您对问政四川的关注,关于房租合同预付款相关事宜,属于法律层面的事情,街道只能劝解,无法干预,建议通过司法调解程序解决。谢谢关注。
网友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反映朋友遇到的问题系租房纠纷,后双方已协商解决。经分局相关部门核实,处警民警没有推诿的情况,调查人员于6月22日15时33分通过电话与您联系,您对调查人员工作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