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金牛区 » 商品房整改期间物管强收物管费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其他 求助】商品房整改期间物管强收物管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6-18 15:09 已回复

领导,您好。 我购买了一套成都华润置地北星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金牛区天回镇的华润龙湾御府的精装房,合同约定2019年底交房,在2019年12月25日初次验房时,现场发现有窗玻璃缺失、部分玻璃不是安全玻璃(30层);地砖空鼓、石材开裂等问题,当时要求其整改好再通知我们接房。但直至去年春节前也没有整改好。 后因疫情影响,整改一拖再拖,今年去物管(成都华润置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处了解事情,被告知要接房先要补清从2019.12.30至今的物管费,都没有整改好,我都没有接房,反而要交物管费,这个明显不公平。 因疫情影响,本着理解的角度,我没有向开发商主张延期交房的赔偿,他们反而不客气,让我承担房屋整改期间的物管费。 上述事件已于2020.04.28写信反映过一次,当时,该事件被安排给质检站处理,在质检站协调下,开发商开始整改,于2020.05.16整改完成,我也接了房。 但前期物管费一事,质检站回复说不归他们管,现在开发商完全不理会这件事,物管和他们一伙,不分青红皂白,只知道找我们收费,请领导帮忙协调一下。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牛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6-23 13:25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牛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7-02 16:20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区网络理政办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金牛区住建和交通局调查:您反映的房屋维修期间的缴费承担问题,金牛区住建和交通局工作人员已跟您进行了政策沟通,建议您与开发建设单位沟通解决,并已要求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协助业主解决问题,并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提供好物业服务。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于2020年6月28日9:48与您电话联系,并告知处理情况。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物业管理科:87595027进行咨询。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